通知中心一、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属于有保留价拍卖,低于保留价不能成交。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所提供的图片和视频仅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时的参考。
四、拍卖时间:
1.标的一: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种牛一批,共计15头(均为母牛),2025年12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
2.标的二: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种牛一批,共计41头(均为母牛),2025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0时30分止(延时除外)。
3.标的三: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种牛一批,共计11头(均为公牛),2025年12月17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1时00分止(延时除外)。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3分钟。
五、起拍价:
1.标的一: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种牛一批,共计15头(均为母牛),起拍价:208324元(人民币贰拾万捌仟叁佰贰拾肆元整),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2.标的二: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种牛一批,共计41头(均为母牛),起拍价:455387元(人民币肆拾伍万伍仟叁佰捌拾柒元整),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3.标的三: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种牛一批,共计11头(均为公牛),起拍价:272372元(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叁佰柒拾贰元整),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六、参拍人数:至少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七、成交款和佣金的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17时00分前将全额成交款交至资产方指定账户,拍卖成交款支付账户如下:
户 名: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3964 0188 0001 56465
账 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金碧路支行
2.我公司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该佣金在交纳全额成交款的同时支付,拍卖佣金支付账户如下:
户 名: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城东支行
账 号:53050161543600000685
八、买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抵扣成交款,将转为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及须知》进行标的装卸、运输和场地的清理。在此过程中不能发生对标的物所在处其他资产损害的行为,在提货完成后需由移交单位签字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买受人。
九、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十、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全额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交纳完毕,资产方确认该款项到账后,买受人(如是自然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是单位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拍卖公司办理有关移交手续。标的物在存放地点按既有状态进行交接,不计重不过磅,由资产方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十一、税费承担:
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如需缴税则按国家税收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并据实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成交后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属违约行为,买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保留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利。如该标的重新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差价部分由悔拍人补足。悔拍后重新竞价的,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价。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标的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标的物相关资料移交手续。买受人未按照《竞买须知》中约定进行移交的、逾期未提货的,须向委托方支付每日标的成交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及因标的物的饲养、管理、医疗等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悔拍人承担。
十三、标的物特殊说明及其他相关要求:
1.因拍卖标的物为活物,拍卖过程中可能出现标的物患病、死亡、丢失、重量减轻(增加)等情形,拍卖期间标的物的健康状况等会产生变化。拍卖标的物的数量、品种及状态(包含但不限于个头、大小、牛龄)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本公司及资产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
2.本次拍卖的活牛能否办理域外运输、检疫等相关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时限,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疫病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相关手续及为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公司及资产方不作运输、检疫等任何承诺,不承担涉及的费用。
3.本次拍卖的活牛已办理检疫手续,检疫手续当日交付货物时一并交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检疫、运输等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从事畜禽(猪、牛、羊、马、骡、鸡、鸭、鹅、鹌鹑、鸽子等)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均要备案”。故提货时运输车辆要有运输备案),涉及检疫费、标的物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安全责任以及不可预见性的瑕疵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17时00分前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买受人应按规定日期2025年12月22日前进行提货,并于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前完成提货。
十四、特别声明:
1.此次拍卖标的为活体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提货时不计重不过磅。此次处置资产范围以现场展示为准,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可能存在数量、质量等差异,拍卖资产范围及数量以竞买人现场勘查确认为准,成交后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移交。
2.我方及其工作人员通过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描述、介绍和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担保,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3.买受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和处置标的物,否则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由此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买受人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资产方对已经移交、转运的标的物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的质量状况及相关要求。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的品质状况(含瑕疵)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